详细说明
厦门公物-关于GW2007-862锅炉房系统设备项目答疑会纪要
代理机构信息: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更正事项、内容:各有关供应商:2008年2月26日上午,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举行了GW2007-862锅炉房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答疑会,出席会议的有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现将答疑会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1、招标文件第9页第13.1条款中“投标文件正本两份,副本四份”更改为“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四份”;
2、招标文件第15页“锅炉及主要设备配置要求一览表”中序号16“钢烟囱”为连接锅炉本体和竖烟囱的横烟囱,其数量、长度由投标人根据图纸计算;
3、在编制“投标分项报价表”(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时,除应列出组成投标报价的各个分项报价内容外,投标人还应根据预算编制规定,分别列出“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各项设备的详细报价。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