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乙烯装置反应器、换热器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投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
(一)项目名称: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烯改扩建项目
(二)招标人: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及方式
乙烯装置反应器、换热器 8台 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注:招标范围详见技术协议
(五)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它要求。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设备(材料)国家有强制生产(制造、经营)特殊许可的,要具备相应资格;
(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投标人应具有第三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五)具有近三年同类企业相同或高于本次招标设备等级和规格的2台/套以上的业绩;
(六)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七)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和购买
(一)发售时间、地点和招标文件价格:
1、 发售时间:2008年3月19日至4月6日8:00至18:00。
2、 发售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花园小区4#楼4单元底铺。
3、 招标文件价格: 乙烯装置反应器、换热器: 人民币 元/套;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标书售出后不退。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方式
在上述购买发售时间内,到上述发售地点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
(3)本人身份证;
2.电汇购买方式
在上述购买发售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我公司指定的账号。汇款后,请尽快将如下资料传真至我公司。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购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地址等信息。
接到传真后,我公司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者提供的邮箱。
(三)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建
电话:0427-5854479、5854478
传真:0427-5854476
邮箱:zhang.jean@163.com
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办款地址:
单位: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帐号:75250188000267892
四、截/开标时间、地点
截/开标时间:2008年4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截/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会议室。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评标时招标方将按照上述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本次的投标活动结束。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