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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广东CCR轻油制气装置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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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全国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08-03-2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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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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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全国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广州市煤气公司CCR轻油制气装置扩建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070101450021077)号文批准,广州市煤气公司现对广州市煤气公司CCR轻油制气装置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煤气公司CCR轻油制气装置扩建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煤气公司 联系人:曹芳姿 电话:020-87604293-231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泉、陈凯 电话:020-87305185-128 三、建设地点:广州油制气厂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在原有的CCR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新建1条CCR生产线,最大生产能力为气体处理3X17.5万m3/d。新建的CCR装置以液化石油气(LPG)、天然气(NG)作为原料,生产改质气为城市气源。 五、预计发包价:65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8年3月28日----2008年3月3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如下资质之一: (1)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 且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1类”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相应专业相应级别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对定),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1年1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3月31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3月31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5、关于联合体投标:方式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资格审查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经核对原件后用自备的资料袋自行密封递交。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注:资格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市煤气公司 联系人:曹芳姿 电话:020-87604293-231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泉、陈凯 电话:020-87305185-128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boilerinfo.net/download/20080325-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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