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 GZJS-0806
招标代理: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 吉林市热力有限公司
1、吉林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供热工程2008年取消分散小锅炉房工程,已由吉林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施工分为7个标段:
1、取消分散小锅炉房(一):二道江、四川路、通江小区、莲花、和平、大街2#;
2、取消分散小锅炉房(二):昆明、桃园8#、大街1、北安9#、五中、物资局、桃园160#;
3、取消分散小锅炉房(三):宏光、宏光2#、春光C#、光华路、天北;
4、取消分散小锅炉房(四):怀南、永平、延庆、卫生局、财政局;
5、取消分散小锅炉房(五):河南街、科委、河龙、八局、松北二、寿险公司;
6、取消分散小锅炉房(六):安顺、裕华、乐园一区、柴南、长春路64#;
7、取消分散小锅炉房(七):太和、永红、临江西、临江、农林;资金来源: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市政热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单位所投标段数最多为3个。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16时。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4日9时,提交到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吉林市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季香、徐茂双
联系电话:0432-20494120432-27066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51号
联系电话0432-2086156
传 真:0432-2086156
联系人: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