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焦作发电厂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管箱采购(招标编号:SGNY-2008-102010)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2号锅炉预热器下层20个管箱采购。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供货到焦作电厂。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必须是成功地设计、制造过空气预热器设备及备品配件或类似设备的生产经验。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要求所供产品应在国内200MW级以上机组使用,并有5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业绩至少为5个以上电厂。
(8)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4月25日起至2008年5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标书售出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院2号楼祥龙商务大厦5层
邮编:100053
开户名: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宣武支行
账号:11001019500059000000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500元人民币和1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8年5月14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西街19号汇置通大厦(地铁5号线崇文门站东北口)302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08年5月14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贰)万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国文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院2号楼祥龙商务大厦5层
电话:010-52692293
传真:010-52692266
邮编: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