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公司热力五厂施工监理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约为24174平方米,土建一期工程(含两台35吨蒸汽锅炉及辅机安装包括电气自控)。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成都大路与兴丙二街交汇处;
2.3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09年10月31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从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06室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5月7日至2008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星期日除外)。上述同一时间报名截止。
7、标书售出后不退。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在开发大厦二楼开标室(自由大路5188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话:84624177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
邮编:130031
电话:84629898
传真:84610086
联系人:祁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