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300MWCFB)自备热电厂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FJZB08-094
分包号:GDCX-FJZB08-094-(01-28)
1.北京国电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开标)邀请符合本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制造企业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其唯一指定的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300MW火电机组的辅机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08年5月16日起-5月21日止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物资有限公司长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梨园支行
银行账号:7382010182600030040
并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物资有限公司长源分公司
电话:027-86775849
传真:027-86775815
收件人:吕孝松
经核实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上的电子邮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貭招标文件。
北京国电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核实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无误后,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标书售出后不退。
北京国电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若对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
咨询电话:027-86775849
咨询传真:027-86775815
联系人:吕孝松
7.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详细见附件: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树脂、储气罐(4套30m3,4套10m3,4套2m3,2套1m3)、蒸汽减温减压装置等等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6月12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望平滨江路8号河畔酒店总机028-84431888、13981867168
联系人:孙颖
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07年6月12日,北京时间9:30整
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北京国电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上述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3.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人: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
邮编:443300
传真:0717-4903271
电话:0717-4786663、4786648
联系人:汪永明、董志逊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B座
邮编:100034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boilerinfo.net/download/320080515-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