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热力公司2008-2009年度冬季供暖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0805012
采购人名称:滦县热力公司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7123628、0315-89676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31522226
承包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承包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供应滦县热力公司冬季供暖用煤,滦县热力公司按供暖建筑面积支付煤炭款。供应商按㎡报价,供暖面积初定为130万㎡。
采购用途:滦县热力公司2008-2009年度冬季供暖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2008年10月15日前供煤4万吨(其中储煤场2万吨,热力公司锅炉房各储煤点2万吨),2009年2月15日前整个冬季供暖用煤必须全部到位。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山西大同、陕西神府或内蒙产原煤:发热量5000大卡/公斤以上、全水分小于8%、含硫量低于1%、灰份低于18%、挥发份大于28%、不结焦。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注册资金500万元(包括500万元)以上的有合理、充足货源的国内企业法人且必须具有煤炭生产(经营)资格。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并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
(1)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开户行及帐号;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所配备的主要技术人员资历和经验情况;
(4)采煤许可证(或煤炭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设备情况、施工能力,近2~3年的主要工程业绩等;
(6)投标人最近3年涉及的主要诉讼案件;
(7)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5月16日至2008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标书售出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8年6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比较法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待开标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各报名供应商,各供应商报价如超出最高限价则为无效。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师先生
电话:13731522226
传真:0315-716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