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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采购清单 > 山东新校区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新校区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 33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5-30 17:12
 
详细信息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新校区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新校区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业 主:中共济南市委党校
采购人: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供货范围包括提供完整的锅炉本体、一次性配套仪表、阀门、油气两用燃烧机、配电设备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有效复印件。
(2)具有锅炉的生产、供货、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等能力;并且近2年内有同类产品销售的业绩合同证明(合同金额大于300万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原件);
(3)锅炉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B级)以上);且生产企业实际注册资金不小于2500万;
(4)供应商如果不是锅炉制造商的话,应有锅炉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或代理资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供应商必须提供资信状况、财务状况(09-11年)等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6)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6月5日,每天09:00-17:00
地点:济南市花园路168号二建融基大厦1905室
采购文件费用:600元/本,文件售出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代理商须出具厂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六、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济南市花园路168号二建融基大厦2601室
联 系 人:任淑方、李跃飞、王利、赵坤
电 话:0531-86950026、66591826
传 真:0531-86552376
邮 编: 2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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