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场部供热工程建设项目锅炉房及锅炉基础建设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以北垦局文【2015】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资金来源农场小城镇建设及企业公益性补助资金。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场部供热工程建设项目锅炉房及锅炉基础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场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再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节假日休息),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608室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携带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建造师参加报名)、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建造师、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近三年3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要体现本项目建造师名字)、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前,须进行"黑龙江招投标网"电子信息录入,其中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报名登记,且报名登记的项目班子人员必须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班子人员一致,否则中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招投标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等予以保证,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
地 址:黑龙江省红色边疆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1933883
2016年8月12日
黑龙锅炉房及锅炉基础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