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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锅炉及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2025-JWLJJY-G1004)

2025-08-01 11:225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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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更换锅炉及附属设施工程(2025-JWLJJY-G1004)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黑龙江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主要建设内容:更换锅炉,新建LNG燃气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计划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5,770,000.00(元),报价超出此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4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6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7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

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③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须带原件备查),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包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企业近一年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账号密码现场备查。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0参与本项目开标单位不得少于六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申领时间:2025年 8月1日至8月8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5.2申领地点:互联网申请。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5.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3.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5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3.7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第3.7项规定的资格要求;

5.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hljmoubu@163.com 。



6.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6.1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8月22日09时00分。

6.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09时30分。

6.3投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当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投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时间:2025年8月22日09时30分。

7.2投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9.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15331880046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451-51120311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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