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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污染源环境自监测服务市场调研文件

2026-06-29 17:227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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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总体说明

1.1 项目概况

为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福建省、福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关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金山院区污染源常态化监测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合规,满足环保平台填报、季度/年度排污报告报送、卫健院感核查双重合规需求,现面向社会开展污染源环境检测服务市场调研,征集具备合规资质、本地化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为后续采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服务地点:东街院区(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金山院区(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

1.2 编制依据

本项目调研及检测服务严格遵循国家、福建省、福州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具体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3.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6.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亲清生态环境服务平台填报、排污许可季报年报报送的相关管理要求。

二、详细检测服务内容

2.1 东街院区检测明细

点位类别

项目类别

检测项目

监测点数

单次监测频次

年度次数

执行频次

备注

废水

水和废水

化学需氧量

2

3

52

每周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悬浮物

2

3

52

每周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粪大肠菌群

2

3

12

每月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生化需氧量

2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石油类

2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沙门氏菌

2

3

4

每季度一次

卫健专项检测

水和废水

志贺氏菌

2

3

4

每季度一次

卫健专项检测

水和废水

动植物油

2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挥发酚

2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总氰化物

2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1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空气和废气

硫化氢

2

3

4

每季度一次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


空气和废气

臭气浓度

2

3

4

每季度一次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


空气和废气

2

3

4

每季度一次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


空气和废气

氮氧化物

1

3

12

每月一次

热源/锅炉排气筒


空气和废气

二氧化硫、颗粒物

1

3

1

每年一次

热源/锅炉排气筒


空气和废气

烟气黑度

1

3

1

每年一次

热源/锅炉排气筒


无组织废气

硫化氢、臭气浓度、氨

4

4

4

每季度一次

厂界无组织点位


噪声与振动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4

2

4

每季度一次

昼、夜间监测


2.2 金山院区检测明细

点位类别

项目类别

检测项目

监测点数

单次监测频次

年度次数

执行频次

备注

废水

水和废水

化学需氧量

1

3

52

每周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悬浮物

1

3

52

每周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粪大肠菌群

1

3

12

每月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生化需氧量

1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石油类

1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沙门氏菌

1

3

4

每季度一次

卫健专项检测

水和废水

志贺氏菌

1

3

4

每季度一次

卫健专项检测

水和废水

动植物油

1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挥发酚

1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水和废水

总氰化物

1

3

4

每季度一次

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空气和废气

硫化氢、臭气浓度、氨

2

3

4

每季度一次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


无组织废气

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氨、甲烷

4

4

4

每季度一次

厂界无组织点位


噪声与振动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4

2

4

每季度一次

昼、夜间监测


三、技术服务总体要求

3.1 采样与检测规范

所有现场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全过程严格执行国家、福建省现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采样点位、频次、时长完全匹配排污许可证及福州生态环境局自行监测要求;采样前提前24小时与医院后勤保障部对接报备,配合院内现场管理要求开展作业。

所有自主检测项目须在供应商CMA资质认定范围内,检测方法、标准限值合法有效;分包项目需选择具备对应CMA资质的合规机构,供应商对分包检测数据、报告真实性、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

3.2 质量管控要求

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全程执行质控措施,包含全程序空白、平行样、加标回收等,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所有监测仪器定期计量检定,人员持证上岗,原始记录完整可追溯,资料留存期限不少于6年。

监测数据出现超标、异常情况时,供应商需24小时内书面告知采购人,并主动配合复测、原因排查、资料佐证等工作,保障院区环保合规无风险。

四、成果交付与平台运维要求

4.1 基础报告交付

每次监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加盖CMA资质章的正式检测报告(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报告格式、内容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环保归档、卫健部门院感核查双重标准。

4.2 线上平台填报

每月月底前完成当月所有环保自行监测数据录入环境服务平台自行监测模块,确保数据录入准确率、完成率100%,全程配合主管部门数据校验、核查工作。

4.3 定期报告编制报送

1. 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排污许可季度执行报告编制及平台录入报送;

2. 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自行监测总结报告、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编制、汇总、平台报送工作。

4.4 资料移交

服务周期结束后,完整移交全年度所有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质控资料、平台填报截图、季报、年报等全套电子及纸质资料,供采购人永久存档。

五、商务服务要求

5.1 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为固定全包总价,包含采样、检测、分析、报告编制、平台填报、差旅、耗材、税费、分包、售后、迎检支撑等全部费用,服务期内价格固定不变,无任何隐形收费。报价需分院区、分检测类别提供详细单价、年度总价明细清单。

5.2 服务响应要求

设立专属项目对接人员,7×24小时响应咨询及应急需求;福州本地常驻团队,接到现场服务、异常排查、迎检配合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处置,全程保障院区环保、卫健检查零问题。

5.3 服务期限与付款

服务周期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采用按半年结算方式,每半年服务验收合格、资料及发票齐全后,采购人支付对应服务费。

六、供应商资格及响应材料要求

6.1 基本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范围覆盖本项目全部自主检测项目;

3. 具备福州本地服务能力,拥有固定服务团队及办公场所;

4. 近3年内无环保检测失信记录、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6.2 需提交的响应材料

供应商需加盖公章密封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

1. 市场调研响应函、详细报价明细表;

2. 营业执照、CMA资质证书及资质附表;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需);

4. 服务实施方案、质量管控方案、平台填报保障方案;

5. 同类医疗机构环境检测业绩证明材料;

6. 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佐证材料。

七、材料递交须知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17:00(逾期不予接收)

2. 递交地点: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3号楼一层后勤保障部(鼓楼区东街134号) 联系方式:黄工 0591-88216028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后勤保障部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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