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3日09时17分 43秒一、概述
更换现有加热炉,拆除已建加热炉H-1、H-2,新建3座真空相变炉,拆除已建热水锅炉、锅炉吹灰系统,对3套加热炉的燃气供应系统重新铺设。燃气调压箱(柜)前后管道更新,将燃气调压箱(柜)前进站阀门更换为电动阀门。站场系统开展组态调试工作,同步实施加热炉控制系统及上位机更新更换,对加热炉区可燃气体探测器、加热炉进出口仪表阀门、炉前防爆ESD按钮以及燃气管线仪表进行整体换新;为新增3台加热炉、7台电动阀及管线电伴热配套供电设施,完成新增设备与管线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施工;改造完成后对改造区域场地进行恢复,并更新完善加热炉区进场道路。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
质保期限(月):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
| 1 | SD-BZ26010 | 滨州作业区东临复线滨州站加热炉更新环境影响评价 | 更换现有加热炉,拆除已建加热炉H-1、H-2,新建3座真空相变炉,拆除已建热水锅炉、锅炉吹灰系统,对3套加热炉的燃气供应系统重新铺设。燃气调压箱(柜)前后管道更新,将燃气调压箱(柜)前进站阀门更换为电动阀门。站场系统开展组态调试工作,同步实施加热炉控制系统及上位机更新更换,对加热炉区可燃气体探测器、加热炉进出口仪表阀门、炉前防爆ESD按钮以及燃气管线仪表进行整体换新;为新增3台加热炉、7台电动阀及管线电伴热配套供电设施,完成新增设备与管线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施工;改造完成后对改造区域场地进行恢复,并更新完善加热炉区进场道路。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需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1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或类似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 项目合同主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名称、承包人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5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虽然被列入以上名单但移除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虽然被列入以上名单但移除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上述3项网站查询以评审时采购小组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存在上述问题的将被否决。 (4)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响应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响应将被否决。 3.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 (1)响应人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2)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2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②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③合同主要页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文件,如出具的验收报告等资料。 (3)项目负责人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是公司法人则不需要提供本材料)。 6.2其他人员 (1)响应人需配备不少于2名以上的全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公司法人则不需要提供本材料)。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6年07月16日09时16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报名成功后于2026年07月13日09时14分 55秒至2026年07月16日09时26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询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请于2026年07月16日09时36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6日09时46分 00秒
6.1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青岛(WeACT会议)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杨森
联系电话:13730967670
电子邮件:274974821@qq.com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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