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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庆城县赤城镇果脯生产加工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QCZC2026-0035 | |
| 招标人 | 庆城县赤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信楠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庆城县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庆城县财政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0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其他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庆城县赤城镇果脯生产加工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6202400602033709877001 | 100.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庆城县赤城镇果脯生产加工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2800397452776C-20260827-000060-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蒸汽发生器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项目须包含锅炉制造。蒸汽发生器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项目须包含锅炉制造。 标段内容: 庆城县赤城镇果脯生产加工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