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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吨锅炉房脱硫除尘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06-09-28 20:39203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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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港保税区天保热力公司的委托,现对天津港保税区百吨锅炉房脱硫除尘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业主:天津港保税区天保热力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百吨锅炉房脱硫除尘设备采购及安装   四、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   五、招标范围:本次百吨锅炉房脱硫除尘设备采用亚硫酸钙脱硫工艺,改造原有花岗岩脱硫塔及文丘里,增设石灰水制备系统、脱硫液循环输送系统、脱水系统和旋流系统,改造雾化喷淋系统。计划开工日期2006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06年12月10日,共计57天(日历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规范合格标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经营范围内包括环保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安装。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认定范围内包含湿式脱硫除尘装置)。具备与本工程有关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并能证明在施工机械、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八、报名时间:2006年9月25日——2006年9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东方大道193号二楼   十、报名须知: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报名同时按下述要求报送资格预审文件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   1、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   2、 近两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业绩的《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检测报告及用户意见);   3、 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 拟投入的相关人员情况;   5、 拟投入安装机械设备情况;   6、 近两年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   7、 各种奖励或处罚;   8、 与本合同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9、 资格预审文件装订要求: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招标人只接收胶粘装订的文件,拒绝接收打孔装订的文件,资审文件纸型一律采用A4纸型包括外封封皮。若投标单位因此未通过资格预审,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十一、联系人:唐颖   电话:022-65750039/65750210-833 传真:022-25762485   十二、未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三、投诉接待: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保税区招标办   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投诉接待负责人:靳辉 、李守明/庞鸣凯   投诉接待电话:25201319、25201317/25761161、2489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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