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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市热力有限公司的吉林市取消分散小锅炉并入集中热网供热工程,已由吉林市市政公用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工程施工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为解放大路以南、松江中路以北,取消11个锅炉房,其中改建三座供热站,管线规格为DN80~DN300,长度1.95公里;二标段为桃源路以南、解放中路以北,取消21个锅炉房,其中改建10座供热站,管线规格为DN100~DN300,长度为4.2公里;三标段为越山路以东,取消9个锅炉房,其中改建4座供热站,管线规格为DN125~DN300,长度为3.1公里;四标段为越山路以西,取消9个锅炉房,其中改建4座供热站,管线规格为DN100~DN500,长度为5.2公里。
2.2本次工程监理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为一个监理标段;施工三标段、四标段为第二个监理标段。
2.3资金来源: 自筹
2.4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7 年9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招标范围:设备安装及管网敷设施工及监理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年路30-20号(天江小区7号楼)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7年 7 月27日至 2007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 时30分至15时。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提供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人:吉林市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远
电话:13204324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电话:010- 62108158、13644325333
联系人:武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