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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山东市政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及在线自动监控项目设备招标

2007-08-11 00:4063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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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东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东城市政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及在线自动监控项目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YZCZ2007-56# 二、招标项目名称:东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东城市政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及在线自动监控项目设备。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人为东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计划投资500万元人民币,本次采购项目共分四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A包为4台烟气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计划投资:192万元; B包为辽河路供热站5台14MW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设备系统,计划投资:118万元; C包为胶州路供热站5台14MW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设备系统,计划投资:118万元; D包滨州路供热站3台14MW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设备系统,计划投资:72万元; 四、招标项目要求 (一)、A包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提供由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产品环境检验报告(原件)。 4、提供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外产品有国际认证的可不考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知名品牌。 6、投标人的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二)、B、C、D包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资质证书和所投设备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原件)。 4、提供由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产品环境检验报告(原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知名品牌。 7、投标人的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投标企业必须同时投报B、C、D包,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分包。 五、报名要求 报名A包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由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产品环境检验报告(原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外产品有国际认证的可不考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报名B、C、D包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资质证书和所投设备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由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产品环境检验报告(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7年08月10日、13日、14日、15日、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投标人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报名,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常先生13275467369 电话:0546-8333557 传真:0546-8319669 监督单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 东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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