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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高速公路西段是由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189号文批准建设。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服务区配套工程(厨房设备、锅炉)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有近3年类似设备的高速公路施工业绩,以合同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为1个合同段,预计工期45天。
3、投标人可于2007年10月19日8:30~12:00和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9楼路产设备部)洽购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9楼),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投标人应在2007年10月30日上午9:00前按“投标人须知”第3.9条规定提交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人: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继东、陈翔
电话:0576-85167065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银行汇票)
开户名称: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账号:33066613501221600000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