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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锅炉”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资质要求且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2007-0358(2)/CG(P)20071315
(2)项目名称:锅炉
(3)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锅炉(电动) 1台 DZH0.7----0.7/95/75--X(AⅡ)
2 循环泵 2套 IR65--160流量50扬程32
3 烟囱 12米 炉配套
4 仪表阀门 1套 炉配套
5 炉排片 28根 炉配套
6 补水泵 1套 炉配套
7 电控箱 1台 炉配套
8 除污器、烟道 1套 炉配套
9 排风扇 1台 220/380V ¢400
10 配电照明 40套 套
11 锅炉房新增面积(含拆除部分) 12平方米 面积
12 锅炉及辅机拆除、安装 1套 拆除的旧辅机不再使用、安装新的锅炉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看现场与用户单位联系:
联系人:刘红民:15904061552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特种装备制造许可证。
(4)锅炉安装许可证。
3.获得谈判采购文件
自北京时间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起,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与开标时间
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7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文件售价
本次免费。
7. 供应商入库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的,办理入库登记(电话:024-22896646、22896679)。
8.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楼
邮编:110003
联系人:王怡萌
电话:024-22896652、22896640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boilerinfo.net/download/20071115-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