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报价
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宁海县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拟就宁海县宁海中学锅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生产、销售能力以及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锅炉1台(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向宁海县教育局招投标办公室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12月3日上午8:00—11:30至下午1:30—2:30止,下午3:00到宁海中学现场踏勘;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招投标办公室;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现金或存单)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7年12月11日9:00时,
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招投标办公室。(宁海县人民大道290号);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联系人:卢志和、金美玲
电话:0574—65259672、0574—65259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