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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市汉阳区机关大楼及行政办公中心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相应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招标编号:DFHTC2007—65—5
二、招标内容:锅炉采购
三、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45个日历天
四、本次招标设有预算控制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预算控制价为7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指定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认证许可的产品,并出具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制造商必须具备B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必须提供两个类似工程经验的合同。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标书售出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12月28日起至2008年1月14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武汉市汉阳区玫瑰园东村特一号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武汉市汉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三雄
电话:027—84871886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玫瑰园东村特一号
邮编:430050
联系人:孙张、谭小凯
电话:027-84867649-8011/027-84871970-8000(传真)
十、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
帐户: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二桥支行帐号:06097618091001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08年1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汉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人)和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介代理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联系人:周鹏
投诉联系电话:027-8487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