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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江苏学校蓄能电加热锅炉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修项目招标

2007-12-29 19:3062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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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的惠山新城中心学校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蓄能电加热锅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规模:供3000人使用; 2.1.2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2.1.3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修; 2.1.4资金来源:自筹; 2.1.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无锡市惠山开发区; 2.3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报名条件:具备本工程所需蓄能电加热锅炉设备供应能力,并具有安装、维修能力的制造商、经销商。 5、投标申请人于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时至下午4:00时至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惠山区建设局6楼,惠山开发区政和大道209号)报名,报名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委托书(标明联系电话,无联系电话视为报名无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供货商需提供品牌制造商的代理证书(复印件)、企业业绩等材料的复印件,报名资料密封好后投入惠山区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报名1号箱。 6、投标申请人于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至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发放资格预审文件,作自动放弃。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惠山新城中心学校蓄能电加热锅炉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时携带:营业执照、经销商提供制造商授权证书、安装维修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三年财务报表及资格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必须提供原件);同时受到各种处罚的必须主动提供资料,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 8、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8年1月10日下午14:00时以前送至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将在申请书截至的同一时间开始。 9、资格预审结果将公布,并预计于2008年1月14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9名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 联系人:周星13921280090 招标代理: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将艳萍1381209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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