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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辽宁电解铝二期改造工程第十八批设备招标

2008-02-02 12:56121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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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铝国际抚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委托,对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二期改造工程第十八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08-009 2、项目概况: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二期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97kt/a,投资方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地址在抚顺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3、招标设备需求型号价格详见附件: 设备名称:快速沥青熔化器 换热器 沥青循环泵 沥青输送泵 沥青泵 抽吸料天车 碳素高温平衡器 碳素皮带秤 电磁振动给料机 冷却水套 装袋机 4.投标人资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或授权供应商(要求提供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及安装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近3年内同类产品有良好业绩(有电解铝厂业绩最佳); (4)企业注册资本及资产净值都不少于投标金额; (5)必须是ISO9000质量认证合格企业; (6)在投标活动期间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7)应不属于招标规定的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5、标书购买须知: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制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制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第10条所述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底单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须邮寄的纸制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27日每天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7、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2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08年2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抚顺市南海绿洲大酒店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东段)68号 总机电话:0413-6656777 10、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北京新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编:100055 邮箱:xinhua@188.com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919 联系人:张莹(分机:227)、李萌(分机:2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北京新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2083067710001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boilerinfo.net/download/2008020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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