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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受托,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锅炉,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管材清单
锅炉1套
二、供货时间和交货约定
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在2008年3月—4月进行,具体时间由项目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商定。
三、供应商资质及质量要求
报价单位必须是合法生产经营本次采购物品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四、报价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含税费),同时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上述资料(复印件)已报送过,可以免报。
2、投标书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售后服务承诺一并附报。
五、谈判时间:
定于2008年3月13日上午九时整(北京时间),在祁门县政府采购中心召开,请各位有意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六、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联系人:余林海、戴信宁
地址:安徽省祁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59—4503499、4516138
附:锅炉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确定本次采购(编号:QMCG—H2007—37)的评审原则为:
1、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各供应商必须在现场谈判结束前提供最后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