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400余单位签订禁燃烟煤“军令状”
2005-05-13 20:011840
5月8日,曲靖中心城区禁燃烟煤领导小组对曲靖宾馆等7家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签订实施禁燃烟煤工作整治目标责任书,正式拉开曲靖中心城区禁燃烟煤大幕。5月9日,曲靖市麒麟区环保局对中心城区400多家使用燃煤单位展开检查,在一周内检查结束并签订责任书。
为有效控制曲靖中心城区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固废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曲靖市有关部门今年于4月对中心城区的燃烟煤进行了全面普查,摸清燃烟煤单位447个,应整治燃煤大灶220眼,生活热水锅炉、蒸汽锅炉297台(座),工业锅炉和窑炉64台(座)。同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分级负责原则和分类指导、以奖代补原则,筹措禁燃烟煤补助经费750万元,准备开展禁燃烟煤工作。
5月8日,曲靖市政府副市长左伯俊等率领市、区两级禁燃烟煤领导小组成员,现场检查曲靖宾馆、银利大酒店、曲靖职业技术学校等7家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并与这些单位负责人签订实施禁燃烟煤工作整治目标责任书。9日,麒麟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按麒麟区4个城区办事处划分为4组,对辖区内400多家使用燃煤锅炉单位逐一检查并签订责任书,对拒绝签订责任书的单位按环境保护执法程序限期整改。
来源: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