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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业锅炉环保产品认证的通知

2007-04-25 11:501370
中环协认[ 2007 ] 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工业锅炉生产制造水平和环境保护水平提高,满足广大工业锅炉生产企业需要和锅炉用户市场需求,帮助锅炉生产企业开拓市场,为用户选用锅炉提供便利,向社会推出质量可靠、环保性能优良的工业锅炉产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决定于2007年5月起开展对工业锅炉实施环保产品认证。      本次开展认证的工业锅炉是指以煤、油或气为燃料的,额定蒸汽压力为0.04MPa~3.8 MPa的蒸汽锅炉,或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MPa的热水锅炉(煤粉炉除外)。燃用生物质燃料或重油燃料的锅炉亦在认证的范围之内。      认证有关事宜请登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查询,或与我认证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10-51555011,传真:010-51555189      联系人:冯欣诚 王则武 邮编:10003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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