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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主城区年内淘汰燃煤锅炉

2007-07-31 10:231370
  宜昌市要求,确保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并把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年底前全面淘汰年产3.4完吨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关停年产10完吨以下以及经停产整顿后“三废”排放仍不达标的水泥厂、淘汰主城区燃煤锅炉。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该市的节能减排工作,要重点抓好冶金、电力、化学、造纸、建筑、建材等行业及74家年消耗标煤5000吨以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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