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年底前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
2007-09-24 08:541360
为了确保实现今年乃至“十一五”时期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八个一批”的针对性措施。
上半年,全市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165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70.38%。为此,《通知》提出要指导督查一批重点耗能企业,指导重点用能企业科学编制一批节能发展计划。重点加强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由所在地政府加强检查、指导,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目标责任,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技改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坚决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年底前,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淘汰容积200立方米及以下的高炉、公称容量20吨及以下的转炉和电炉;2010年底前,淘汰50%以上的黏土砖瓦窑生产能力,淘汰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的高炉。同时,淘汰小化工、小造纸、小印染、小电镀等行业,加大小锅炉拆除力度,鼓励企业采用集中供热,鼓励现役热电联产抽凝机组改造为背压机组。集中供热有效范围内的企业,必须尽快拆除自备工业小锅炉和生活锅炉。
《通知》还从政策、制度层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制定完善一批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财政对节能降耗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一批节能工作制度,加快制定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的实施办法,建立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健全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度和节能表彰奖励制度。
另外三条措施是:大力推广一批节能先进技术;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技改项目;积极推进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和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