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环保局采取三项措施应对采暖期燃煤污染
2007-11-03 07:581360
采暖期将至,太原市环保局及早采取三项措施应对燃煤污染。一是与燃煤采暖设施使用单位签订燃煤污染防治承诺书,内容包括使用清洁燃料、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煤堆和渣堆密闭或苫盖等。二是成立了专门的督察组,对各锅炉房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煤场、渣场等的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单位,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煤场和渣场不符合要求的,产生扬尘污染的单位,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处罚。三是对锅炉房使用燃煤的含硫量等进行不定期的监测,所使用的燃料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