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村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对辖区内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公司新安装了一台有机热载体炉,锅炉本体、膨胀槽、贮油槽、循环泵及相关管道已安装完毕。监察人员确认该企业无安装锅炉资质,随即进行立案调查,对公司进行检查调查。经检查发现公司还刚刚为自己安装了两台有机热载体炉,经调查他们认为他们公司持有防腐保温工程叁级的资质可以安装锅炉。
周村质监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以下处罚:该公司无证安装有机热载体炉,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17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67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目前已注册登记。监察人员通过检查发现消除了事故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