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过实施层层签订责任书等强有力措施,全省治污减排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保证全省治污减排工作顺利开展,吉林省制定了《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和任务,将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2008年以来,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在国家核定的COD减排量中,污水处理厂的COD减排量占90.0%。据统计,2008年,全省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112万吨,削减COD3万余吨。
两年来,全省还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上马和完成改造。各级政府把二氧化硫的减排工作同样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对辖区企业减排工作的督促检查。各企业千方百计做好减排工作。吉林已启动机组脱硫、除尘技改工程。2008年7月,开始对1~2号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程进行改造,3、4号机组将在2009年底完成烟气脱硫改造。1~2号锅炉烟气除尘器改造后,除尘效率将达到99.95%,2台机组在现有的基础上可减少烟尘排放量1,400吨/年。此外,由于拆除厂内小烟囱,每年减少长春市二氧化硫排放量近5,000吨,烟尘排放量近8,000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