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区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3日济宁市市中区质监分局对城区12家企业未定期检定使用的3台锅炉、20余台起重设备下达了安全监察整改指令书。连日来市中区质监分局按照区域监管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对城区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起重设备、大型娱乐设施及人员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开展了检查。
重点检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是否到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是否齐全;生产、使用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近60家,检查特种设备200余台(件),查处超期未检锅炉3台、起重设备20余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检查人员及时下达了安全监察整改指令书,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严格防止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