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政府要求,小店区、万柏林区每年分别拆除城中村燃煤采暖锅炉2000台以上。尖草坪区、晋源区每年分别拆除锅炉1000台以上。迎泽区、杏花岭区每年分别拆除锅炉500台以上。经济区拆除锅炉200台以上。
3到5年时间,依托城中村搬迁改造,彻底拆除市中心区范围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城中村燃煤锅炉,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力争2010年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明年全面完成太榆路、机场大道、建设北路、迎泽西大街、长风东大街、恒山路等交通干线两侧19个村燃煤锅炉整治,杜绝冒黑烟。
2012年全面完成重点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通过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彻底解决燃煤采暖锅炉污染问题。市级财政将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为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提供财力保障,用于城中村集中供热、采暖用电用气后拆除燃煤锅炉的补贴。此外,太原市将减免城中村集中供热配套费、供电供气增容费,建设费用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