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在引导现有企业减少能源消耗的同时,严把新建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审查关,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新建重点节能减排项目。
从2005年开始,每年年初延边州都按照省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进行年度节能指标分解,与各级政府和企业负责人签署节能降耗目标责任状,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并实行 “一票否决”考核制度。
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在新建项目引进建设过程中,切实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严把环保审批关。所有新建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没有履行环评手续、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控制和依法淘汰工艺落后、污染环境的项目,防止新污染的产生。
强化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为目标,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服务行业开展治理,大力推行清洁能源,控制烟尘污染。淘汰和关闭了一批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水泥生产设备,拆除了生产能力47万吨的8座机立窑、关闭了12家水泥粉磨站。同时,拆除了延吉市城区226座锅炉房和288台锅炉。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污染防治能力。防污的关键是要搞好废物利用,为此,延边州近几年开始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目前,全州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已发展到42户,全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1户,其中利用粉煤灰、煤矸石制作空心砖的8户,以粉煤灰作为配料制作水泥的1户,废水综合利用企业2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