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日前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泰安市对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经批准建有治污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热电厂和联片供暖锅炉以外,将逐步予以淘汰。对6吨(4.2兆瓦)及以下直接燃用烟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东岳大街以北的在今年8月底前淘汰,东岳大街以南的2010年底前淘汰;对6吨(4.2兆瓦)以上的,在2012年底前淘汰。因条件不具备暂不能进行改造的,经环保部门核准,可适当延长使用期,但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009-07-02
锅炉信息网锅炉信息网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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