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省城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太原市政府要求王村社区、东太堡村等29个城中村务必在10月底前完成燃煤土小采暖锅炉的拆除改造工作。
按照要求,这些城中村除区域供热锅炉房外,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销售、储存、使用原煤。8月底前,临街经营性燃煤锅炉必须彻底拆除,并使用符合规定的洁净燃烧技术锅炉,优先使用电、气等清洁燃料锅炉。10月底前,完成燃煤土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具备条件的鼓励采取集中供热、区域供热和燃气、用电供热方式;不具备条件的采取燃煤锅炉更换为型煤锅炉等过渡措施,并拆除燃煤锅炉。区域供热锅炉房建设必须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对于按期完成燃煤锅炉整治任务的城中村,政府将给予资金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