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房各工种人员的职责。
2 引用标准
3 锅炉管理人员职责
3.1 组织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参加有关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2 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3 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4 定期及时了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方面的法规要求。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3.5 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3.6 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锅炉使用情况,解决锅炉房存在的问题。
3.7 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安装、修理(改造)情况。
3.8 学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方面的法规要求和锅炉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
3.9 组织,督促、检查锅炉的安全运行和停炉保养工作。
4 锅炉工班长岗位责任制。
4.1 根据生产的需要合理安排人员、班次,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
4.2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蛮干,做到安全生产。
4.3 严格掌握煤、水、电的消耗,做好统计,搞好节能工作。
4.4 组织好班前,班后碰头会,生产分析会,搞好红旗设备评比工作,并应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4.5 认真组织填写锅炉运行记录,掌握锅炉运行状态。
4.6 参加锅炉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和事故分析会。
4.7 组织班组的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焚火水平。
4.8 搞好班组建设,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5.1 司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无证不得独立上岗。
5.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要求,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3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5.4 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5 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5.6 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5.7 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为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工作贡献力量。
5.8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5.9 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字迹工整。
6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6.1 维修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技术。提高维修水平。
6.2 做至二不、三懂、四会、一消灭。
6.2.1 二不:不漏检漏修;不违章蛮干。
6.2.2 三懂:懂结构性能;懂工艺标准;懂检修方法。
6.2.3 四会:会诊断;会修理;会排除故障;会调试。
6.2.4 一消灭:消灭责任事故。
6.3 严格执行检修规则,做到精检细修。
6.4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做到修理有记录。
6.5 对违章使用设备和不按规定保养设备的情况,有权制止或向领导反映。
7 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7.1 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无证不得独立上岗。
7.2 切实执行国标“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操作规程,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与司炉工密切配合,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7.3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7.4 及时准确地对原水、软水和炉水等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填写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水质化验记录。
7.5 做好水处理化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设备完好状态,整齐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7.6 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7.7 指导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7.8 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水处理操作技术。
7.9 遵守化验室各项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