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城市消防支队洮北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总队吉安2号行动要求和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 对白城市第二中学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学校锅炉房与学生宿舍无隔离,一旦发生爆炸容易殃及学生。学生宿舍与体育馆无防火分离,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面对这些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洮北大队消防监督检查员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进行改正,对在窗户上设置铁栏杆的火灾隐患,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对白城市第二中学立案调查后,处以5000元的罚款,目前学校已如数缴纳了罚款,并表示将按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