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2010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提出:乌鲁木齐市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将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等中心城区打造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计划从2010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投入3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2010年计划投入33亿元资金,实施21项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全力以赴做好2010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争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63天(即全年总数的72%)以上。
2010年,乌鲁木齐计划投资4.2亿元,对239台20蒸吨以下、供热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的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计划投资9000万元,实施电采暖、地源热泵的清洁能源供热示范面积73万平方米,并在新建公共建筑推广使用电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