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辽宁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拆除小锅炉工作现场会,在辽宁省营口市召开。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拆除小锅炉(即“拆小并大”)被看成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据悉辽宁省已经开始新一轮提升供暖质量、降低供暖锅炉污染的工作。
早在今年年初,省政府就明确要求要用三年时间,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逐步拆除10吨以下小锅炉。
从今年开始,辽宁省要求各地凡新建、扩建热源单台锅炉容量不得低于40吨,新建单座热源厂锅炉总容量不得低于280吨,要用3年时间将新建、改扩建的热电厂、热源厂覆盖的供热区域内单台10吨以下小锅炉基本拆除,共拆除3805台。
其中,今年计划拆除1325台,2011年拆除1252台,2012年拆除1228台。此外,包括供热质量差的锅炉房,排放不达标或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锅炉房,党政机关、环境监测区域点、主要道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以及商业区附近的锅炉房,也均在拆除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