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按期实现锦州市政府下达的,利用3年时间逐步取消城区10吨以下供热小锅炉。近日,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供热小锅炉实施并网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县(市)、区拆除小锅炉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同时,组织接收供热企业与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非民营小锅炉供暖企业搞好对接,逐家签署锅炉房及附属设备移交协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专门机构,深入辖区各民营供暖企业了解情况,积极与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民营供暖企业协商小锅炉拆除、并网等有关事宜,与民营供暖企业陆续签署小锅炉拆除协议。各接收供热企业,针对今年所接收的小锅炉数量和改造任务,积极与相关单位搞好衔接,做好小锅炉接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