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江门市切实加强大气环境监督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去年市区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达96.7%。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目前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据了解,广东省江门市对省下达的锅炉名单的核实工作已经基本完成,1350台工业锅炉纳入管理范围,对未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锅炉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在11月1日(新《排放标准》实施之日)前实现达标排放,逾期未达标的将予以停产治理。
此外,广东省江门市市已关停10家共54.9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小火电机组的关停任务。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劳应勋率检查组抵达该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展开执法检查。检查组对该市大气污染空气防治工作予以肯定,认为广东省江门市大气污染空气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检查组建议,加快对公交车的改造;进一步加大对工业锅炉的整治;自9月1日起,珠三角地区将全面实施“国IV”标准,江门市要早做准备,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粤IV”车用成品油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