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周口为开展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在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城区燃煤锅炉的排查工作;2011年10月30日前,完成小锅炉的整治任务。
据了解,周口城区范围内取缔2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吨/小时以上(含2吨/小时)锅炉必须安装使用高效除尘装置,并确保达标排放,而且在城区燃气供气管网覆盖区以及烟尘控制区内,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重油)锅炉。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步伐,鼓励、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使用率,使其逐步成为城区的主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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