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鞍山市将按照省通知要求,制定《鞍山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工程,到2015年,空气环境质量争取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针对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和市区扬尘污染整治展开,对全市所有燃煤电厂锅炉建设脱硫设施;对市区内的12家冒黑烟的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和89家供暖锅炉进行了改造。
据悉,鞍山市在“一环路”内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绿标路”与“无烟路”建设工程,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继续对已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区域进行治理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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