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苍南县环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锅炉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工业锅炉使用单位都必须采用含硫率较低的煤炭或清洁能源,并且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以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保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大气污染源达标排放。
另外,全县现有4吨/小时或2.8兆瓦以上(含)的燃煤锅炉要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脱硫改造;10吨/小时或7兆瓦以上(含)的燃煤锅炉要按规定要求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装置;新建2吨/小时或1.4兆瓦以上(含)的燃煤锅炉要同时建设脱硫治理设施,以上规格锅炉使用单位每年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测,确保脱硫治理效率要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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