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哈市首次以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的形式,要求热企提前点锅炉。为防止供热企业不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供标准温度,哈市要求市区所有供热单位必须提前做好供热系统冷态运行,必须提前一周即10月13日点燃锅炉,开始进行热态运行和供热系统平衡调节,保证10月20日正式供热时居民室温达标。
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1至2012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供热单位需切实做好供热设施检修、供热系统严密性试验、供热燃煤储备等工作。10月20日前,燃煤储存率要达到计划的70%,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对供热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测试即打压试验,测试管网是否漏水,并进行冷态运行。10月13日开始进行热态运行和供热系统平衡调节,确保10月20日达到正常供热标准。对开栓延期、中途停热、提前停热和因供热单位原因导致供热质量不达标的,将按照新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退还用户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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