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把学校、宾馆、医院、浴池等公众聚集场所在用锅炉作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使用单位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锅炉使用登记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完善情况、锅炉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及测量调控装置等配置情况、常压锅炉透气装置运行情况等七项内容。同时,该局要求各锅炉使用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于司炉工无证上岗、锅炉未定期检验、安全附件未校验等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锅炉立即停止使用。
目前,该局已体检锅炉34台,排除安全隐患2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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