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环保局加强采暖季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监察监测工作。
一是制订2011-2012年度采暖季锅炉污染物排放监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增强自律意识,承诺达标排放。
二是严格使用符合北京市标准的优质低硫煤,大力加强对煤、渣、灰堆的覆盖以及运输车辆的密闭防遗撒工作,积极应用锅炉节能新技术,减少燃煤量,提高供热锅炉节能运行水平。
三是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对脱硫、脱氮、除尘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严格的运行管理制度,按规定添加脱硫剂。
四是与在线监控设施供应商签订运营维护合同,加强对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与维护,保证出现故障后48小时内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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