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乌鲁木齐市近日成立了大气污染治理督察组。从即日起到4月15日,重点对全市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督察,重拳治理今冬明春的大气污染。
随着采暖季的到来,急剧增加的燃煤量给乌鲁木齐市的大气污染治理带来很大压力。为此,新成立的督察组将全面督察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及米东区范围内所有工业、民用燃煤设施是否按规范操作,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运行;各类煤场、渣场等物料堆放场地是否按要求覆盖等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行为。
同时,将强化对具有燃煤设施的国有、区属、兵团、驻乌部队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燃煤小锅炉的督察力度,对历年已实施小锅炉并网的区域进行重点督察,坚决杜绝新增污染源和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
此外,督察组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打破常规工作方式,开展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违法排污行为一经发现,当即处罚,并一律按上限处罚。对一些长期难以见效的问题,跟踪督察,限期治理,在治理任务完成前,一律停办各类环境保护审批、验收、上市核查等手续和文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单位,报请市人民政府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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