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郑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郑发〔2012〕2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蓝天”行动,加强煤烟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城区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持续推进中。
按照要求,要不断加强煤烟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城区燃煤锅炉拆改工作。10月底前,市区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须全部拆改到位,市区三环以外完成不少于10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烟尘升级改造和脱硫治理工作。2014年10月底前,建成区以外市区五环以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此外,市区五环以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项目,各县(市)新建排放废气工业项目必须按照新标准配套建设高效除尘和脱硫处理设施;11月底前,各区新建无燃煤区面积不小于1.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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